二月_碳交易探討|由碳定價機制到碳交易:中國碳交易現況探討(上)

發佈於: 2023/02/10|分類: 綠能(Sustainable Energy)|

一、從溫室效應到碳定價控排:從京都議定書』到『巴黎氣候協定』

溫室效應強化,導致了地球平均溫度的上升使得氣候變遷加劇。在工業革命之後,人類的活動創造了可觀的碳排放量,溫室氣體效應導致地球氣溫升高,從1988到2020 年的統計可看到這條溫度曲線大幅提高。(如圖一)由此可知,為解決氣候變遷問題,在1990年時瑞典已率先提出碳稅政策作為減碳排手段,此外1997年『京都議定書』被提出,要求發達國家碳排在平均減少5.2%。定義了三種交易方式來幫助減碳:聯合減量(JI)、清潔發展(CDM)、排放交易(ET),但此後除了歐盟在2005年導入碳價(碳交易)機制外,多數已開發國家並仍未高度重視減碳排議題。

圖一、氣候變遷與溫室氣體排放關聯(二氧化碳濃度佔比)

source : NOAA 氣候變遷

為更加提高各國家的對減碳排的重視,在2015年集合197國在巴黎展開新一輪的氣候變遷會議,稱之為『巴黎氣候協定』,在此協定會議中最終總結七大面向,包括氣溫、財政、區域、減碳目標、合作、檢討、承擔,由197個締約方同意,目標是將全球升溫控制在「遠低於2°C」,最理想升溫控制在1.5°C。此議定書於2016年生效,期望2050 年起快速減排,讓人類活動與「碳匯」所能捕捉的碳量達到平衡狀態。此後除了歐盟,其他家開始認真思考減碳的手段,碳定價走入大眾的目光中。

圖二、巴黎氣候協定說明-1

source : 聯合報; 智璞產業趨勢研究所整理

 

圖三、巴黎氣候協定說明-2

source : 聯合報; 智璞產業趨勢研究所整理

 

二、碳定價機制實施情況與趨勢

1991年瑞典開徵碳排稅以對抗氣候變遷,對每噸CO2排放量徵收稅金。隨著時間的推移,碳排稅的重要性與日俱增,主要分為兩種減碳手法機制:1. 「碳稅」,以價制量的方式,排多少繳多少。優點在於碳稅的價格較明確,不會隨著碳交易的價格變動,且行政管理輕鬆,原有的稅收體制納入碳稅即可; 缺點是稅率為各界協商結果,難以控制減碳效果。其衍生出的「碳費」,是依二氧化碳的排放來源徵收碳費,主要交給環保局徵收。另外針對造成二氧化碳排放的商品或服務,依排放量課徵環境稅,就是「碳關稅」。徵收對象為進口商在進口高碳排產品時所徵收的特別關稅,主交給進口政府徵收。2.「碳交易」,以量制價的方式,由政府分配配額給企業,並允許企業間交易配額。碳排放交易執行成本較高,因為需要行政機關建置合法的交易體系、分配碳權,並事前、事後監測業者碳排放情況,依排放量課徵環境稅,是以市場機制及經濟激勵的形式鼓勵企業減排。

圖四、減碳機制

source : 智璞產業趨勢研究所整理

 

三、全球碳交易市場現況

從首發導入碳稅的1991年到2022年為止,全球共用68個碳定價市場,其中37碳稅制、31碳交易制,碳排交易市場涵蓋全世界約24%溫室排放氣體,且逐年增加當中。中國在2021年正式啟動全國碳市場,就此成為全球最大市場,預估交易總額2840億元。在所有參與碳定價市場的國家之中,2022年碳價格最高地方為英國,中國因全國交易市場剛啟動,超排懲罰約在8~9 美金目前最低(如圖五)。2030年前每噸50~100美金來說,目前碳定價的價格僅4成國家滿足巴黎協定的攝氏2度基本要求。不管是碳交易、碳稅,亦或是兩個都導入的國家中,導入程度最高的地區為歐洲,西歐跟北歐部分國家則是同時導入碳交易跟碳稅機制,而北美地區除了美國以外大部分國家都加入碳定價機制。(如圖六)

圖五、參與碳市場國家及其碳定價

source : 世界銀行2022年『Carbon price』 報告; 智璞產業趨勢研究所整理

圖六、碳定價機制導入的國家分布

source : 世界銀行2022年『Carbon price』 報告; 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

 

四、全球碳定價機制變遷

在碳定價機制導入並在巴黎協議通過後後,隨著時間推進,各國對於碳交易市場開始重視。至2021年起成為碳定價機制主流碳交易市場目前仍是以歐盟國家市場規模最大,占比約50%(含德國)。美國雖未以國家名義加入,但仍有部分州以地區名義加入碳交易機制,例如加州就是使用碳交易機制的地區之一。

圖七、2016~2021年碳紅利收入趨勢、2021年碳紅利收入情形

source : 世界銀行2022年『Carbon price』 報告

(註:Carbon tax-導入碳稅的國家/ ETs-導入碳交易的國家)

 

五、碳交易機制與歐洲執行狀況

所謂的碳交易就是以自身多出來的碳權,碳交易市場存在兩種碳權來源,分別為「配額餘額」及「自願減碳額度」。配額餘額(配額制),是指總量管制下所產生的排減單位的交易,如歐盟的歐盟排放權交易制的「歐盟排放配額」交易,主要是被『京都議定書』排減的國家之間超額排減量的交易,通常是現貨交易。而自願減碳額度(碳信用),最主要目的是鼓勵企業參與減碳以獲得獲利,由於涉及到第三方認證模式較為複雜。

 

圖八、碳交易機制

source : 農業科技服務網、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智璞產業趨勢研究所整理

 

由前文所述,『京都議定書』在碳排放交易的「信用額度交易制度」中,清潔發展(CDM)在21世紀的前十年佔據自願性交易主流市場,其主要的兩個目標為:1. 協助不受減量目標限制的國家(發展中國家)達到永續發展。2.協助具有減量目標的國家(已開發國家)可以藉由購買CDM產生的抵換額度來達成減量承諾。CDM是唯一一個包括開發中國家的彈性機制,並在2012達到運行高峰。後因京都議定書第一階段到期以及美國拒絕加入協議,造成碳價驟跌自願減碳市場快速萎縮。

圖九、碳交易機制

source : 世界銀行2022年『Carbon price』 報告

 

六、歐洲導入碳交易之後碳排趨勢

歐盟在2005年首先導入碳交易控制碳排,並分四階段執行碳交易進程(如圖十),碳排目標分別由1990年為基礎,減少範圍由8%遞減到第四階段的40%。導入碳交易機制之後,歐盟地區導入產業別越來越多,碳排放總量持續減少,然而隨著免費配額逐步取消,歐洲整體碳排量逐漸下降。(如圖十一)歐盟國家幒碳排放下降,已證明減碳能與GDP成長脫鉤。

圖十、歐洲碳交易進程

source : 智璞產業趨勢研究所整理

圖十一、歐盟國家證明減碳能與GDP成長脫鉤

source : 國金證卷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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